关于开展高校实验室安全教育系列课程学习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4-13 15:26   0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市教委《关于开展高校实验室安全教育系列课程学习的通知》(〔2026〕—175)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师生实验室安全素养与防范能力,推动安全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现决定在全校组织开展“AI+XR实验室安全系列课程”线上学习。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习对象

全校涉及实验实训教育教学活动的专任教师、实验实训管理人员、实验实训教师及在校学生。


二、学习平台与方式

师生统一登录“重庆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http://www.cqooc.com),在首页点击“AI+XR实验室安全系列课程”专题栏目,跳转至“实验空间”开展线上自主学习。


三、学习基本要求

本次课程分为通识素养、学科专业及前沿交叉三类。各人员具体学习要求如下:


专任教师

必修:《安全文化》

选修:由各学院结合专业指定的其他相关课程。


实验实训管理人员、实验实训教师

必修:《安全文化》、《实验室事故与应急处理》、《实验室用电安全基础》;《实验室机械安全基础》(仅限工科及具有相关设备的部门)。

选修:由各学院结合实际指定的其他相关课程。


在校学生

由各学院根据专业属性、实验教学安排及实际情况统筹制定学习计划并明确具体要求,原则上学习课程不低于2门。


四、工作要求

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各学院要将本次学习作为提升师生安全素养的重要举措,督促相关师生应学尽学。

注重考核,严格准入。 学习及考核结果将作为实验实训室安全准入及相关教学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各学院需做好学习数据的记录与过程督导,建立长效机制。相应学习成果(课程电子证书)及成绩,可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制定相应政策。



教务处     

202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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