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6-04-02 10:55 0
各学院:
为推动辅导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发展,提高辅导员工作在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充分发挥优秀辅导员的示范作用,有效提升学生工作科学研究水平,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质量和水平,学校于2024年开展了首批辅导员工作室立项建设,为科学评估首批辅导员工作室建设成效 ,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现就结项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24 年学校立项建设的4 个辅导员工作室:
1.“星火引航”辅导员工作室
2.“琢玉”辅导员工作室
3.“企航”辅导员工作室
4.“扬帆”辅导员工作室
二、验收内容与标准
按照《米乐mile官方网站辅导员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结合申报书中建设计划,结项验收重点考核工作室在开展学术研究、强化团队建设、打造品牌项 目、成果推广普及等方面的实际成效。
三、项目验收方式
1.主持人申请。各工作室主持人按照建设完成情况,填写并提交结项验收表、结项报告、其它辅助证明等材料。
2.结项材料审核: 由党委学生工作部组织专家对各辅导员工作室提交的结项验收材料统一进行审核,完成审核后,统一发布结项答辩及现场考察流程及时间。
3.结项答辩与现场考察。答辩采取 PPT 形式现场汇报 ,工作室主持人汇报工作室建设情况,并回答评审专家提问。汇报时间为 8 分钟,总时长不超过 10 分钟;答辩结束后 ,由评审专家组到各工作室建设场地进行实地考察 ,具体评估了解工作室建设运行情况,并针对性提出意见建议。
4. 验收结果公示及运用。综合专家评审意见及实地工作考察等确定考核结果,并进行公示。验收合格的,颁发结项证明;验收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验收优秀和合格的,该工作室保留,主持人续聘至下一周期,继续工作室建设,并给予经费支持;验收不合格的,限期进行整改,整改时间不超过6 个月。再次验收不合格的,该工作室撤销,终止其工作室主持人资格。验收考核优秀的优先推荐申报省级及以上工作室建设。
四、注意事项
1.请各辅导员工作室高度重视此次结项验收工作,认真准备项目验收材料和答辩 PPT。于 4 月30 日前将相关材料(一式 3 份)报送至学生工作部A312 办公室 ,word 版电子材料同步发送。联系人: 向星宇,13320272886。
2.如有特殊情况需调整验收时间或方式,请提前与学生工作部联系并说明原因。
学生工作部
2026 年 4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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