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6-04-03 09:12 0
各学院:
为深入推进米乐官网教学质量提升,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全体教师借鉴先进教学理念、优化教学环节、提升课堂教学实效,进一步夯实学校教学质量基础,推动教学质量整体提升,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教学示范课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示范课时间
教学周第7-15周
二、教学示范课教师遴选
教学示范课教师主要从课堂教学之星、教师教学比赛获奖教师、教学督导中挑选;同时,鼓励学院推荐和教师自荐。
三、开展形式
1.教学示范课分为校级示范课和院级示范课。
2.校级示范课由质量管理处统筹组织,按示范课教师课表随堂开展。授课信息于每月初公布。
3.院级示范课由各学院自行组织,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各学院每月初将院级示范课信息报送质量管理处。
四、具体要求
1.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参加教学示范课,尤其是新入职教师、青年教师应广泛参与。提倡教师跨学院、系(教研室)观摩听课。每位教师每学期参加教学示范课不少于2节。
2.示范课结束后,听课教师应及时在听课评课系统提交听课记录表。
3.系(教研室)主任应在教研活动中组织听课教师开展教学交流研讨,围绕授课内容、教学方法、课堂设计等方面进行深入探讨,总结经验、提炼亮点,形成交流共识,并将研讨情况填写在教研活动记录本中,学院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提升学院教学质量。
4.每月末,各学院将本月教学示范课听课及交流研讨的情况,形成简报报送至质量管理处,简报需内容详实、重点突出,图文并茂,体现教学示范课的成效与收获,质量管理处将择优刊登在《教学质量与督导简报》中,以便广泛推广。
5.质量管理处将跟进教学公开课开展情况,通过巡查课、教研活动检查等方式对教学示范课活动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五、其他事项
1.各听课教师需提前5分钟到达授课地点,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做好听课记录,不得随意迟到、早退、缺席。
2.授课教师需提前做好授课准备,确保示范课顺利开展,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3.各学院以教学示范课为契机,扎实做好后续教学研讨活动,切实将示范课成果转化为提升教学质量的实际行动。
4.参与教学示范课纳入教师教学档案,作为教学单位对教师教学评价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刘颖
联系电话:023-87388050
办公地址:办公楼 A411 室
质量管理处
2026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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